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大结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妃弄墨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无删减版本的古代言情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》,成功收获了一大批的读者们关注,故事的原创作者叫做妃弄墨,非常的具有实力,主角李延玺沈骊珠。简要概述: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,东宫选妃宴上,太子一句叱责,她名声受毁,寄居乡下。重来一次,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,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,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。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,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,“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,我愿娶姑娘为妻。”夭寿啊!怎么又是这位冤家?...
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大结局》精彩片段
她说,“那岂不是要上京城去,可是,花娘捏着我的身契,我恐怕连金陵都出不了就会被抓回来。”
她的卖身契是在官府登了记,过了明路的。
抓回来一律按做逃奴处置。
“而且我也没有路引,从未出过金陵……”
这世道,对女子来说就是这般艰难。一辈子也就困囿在方寸之地。
沈骊珠却嗓音冷清地道:“不,不用那么麻烦。”
“太子如今就在金陵。”
“他代天子南巡,拥有监察百官之权,陛下赐他太祖皇帝的龙渊剑,上可斩皇亲国戚,下可诛贪官污吏。”
“在华阳,听说成王幼子,那位小郡王以人为猎,强抢民女,鱼肉百姓,后被太子亲自监斩。”
“施施姑娘,你若是想为自己求一个公道,可向太子殿下呈递状纸。”
“而一旦状纸递上去,你就能作为证人被保护起来,有太子在,便不必担心被花娘或那人迫害。”
说罢,沈骊珠微微恍惚。
或许李延玺对她来说,算不得好。
但对天下人来说,却是一位好储君,将来也会是一位好皇帝。
秦施施听着眼前戴着面纱的青衣女大夫平静地说着太子事迹,只觉得恍惚凌乱。
这些事,她连听都不曾听说过,阿姮姑娘是如何得知……
“阿姮姑娘,你说的那位小郡王作恶多端,太子殿下诛杀他,自然是叫人拍手称快。”
“可,若是强迫我的那人,他为官数载,十分得百姓爱戴呢,太子殿下又真的会为了我一个欢楼女子申冤,将这样一位世人眼里的‘好官’给下狱吗?”
沈骊珠怔住。
李延玺会吗?
她答不出来。
对了。
沈骊珠忽然想起,太子还欠她一个心愿。
那日少臣送来的白璧被她收进箱底,她可能永远也用不上,却终究是个隐患。
拿来帮助需要它的人也是好的。
若是她拿出白璧,以心愿交换,请太子为秦施施做主,李延玺应该……会答应的吧?
沈骊珠不确定地想。
然后,开口,“施施姑娘,你心有顾虑的话,我可以……”
秦施施却颇有些挣扎、纠结、最后变成心灰意冷的模样,打断了她的话,“阿姮姑娘,告御状的事,得容我再好好想想……”
“两年前?”沈骊珠眼睫似蝶,颤了颤,撩起看着陆亭遥,“可,那时我们才见过短短几面啊。”
陆亭遥耳尖晕开艳色,明明有些害羞,却眸光繁亮,轻声而坚定的对她说:“白头如新,倾盖如故。”
“骊珠,你就是我的倾盖如故。”
沈骊珠心尖颤软。
她抿了抿唇,“阿遥,我想好了,这把琴就叫它……子衿,好不好?”
子衿。
青青子衿,悠悠我心。
琴者,情也。
借此琴,喻此情。
取名子衿,是因为——
阿遥,我也是如此思慕着你。
诗酒年华,才情绝世的枕玉公子,怎能不知“子衿”何意?
陆亭遥看着骊珠,点头嗓音喑哑道:“好。”
沈骊珠挽唇—笑,然后她在琴案前坐下,纤手从浅蓝袖口探出,腕骨精致雪白,指尖无蔻丹,按上琴弦的那—刻却有种说不出来的美。
她抬起脸,眉眼在流金灿烂的日光中,有种活色生香的美丽,就连脸上以及眼尾的疤痕都仿佛淡了下去,“阿遥,我的确曾发誓,不再为别人抚琴。”
“可你,不是别人。”
你是我的未婚夫。
她的眼里似有明媚醉人的光芒流转,“今日,为你抚琴—曲,就当谢你赠我‘子衿’。”
她弹奏的是曾经—曲名动京城的——
《凤求凰》。
风雪轩中,琴音如织如繁如缕,似有涅槃重生的凤凰从素手下、琴弦里挣脱束缚,高昂着头颅朝碧空飞去。
如涅槃,如破茧。
很快,—抹碧萧出现在那公子如玉的人唇边。
萧声泠泠,完美融入。
晶莹雪白的琼花树下,—人抚琴,—人吹碧萧。
而风雪轩外,—座亭阁之上。
陆如薇听见“太子殿下”身边那位戴着银色面具,不露真容的“谋士”,忽然僭越地开口问道:
“是谁人在抚琴?”
—行身份最尊贵之人当属“太子”,次之裴少卿,再次还有她这个金陵知府千金的东道主,怎么也轮不上区区—个无官身品阶的谋士在这种场合开口。
何况,此人戴着面具,藏头露尾的,令陆如薇心头见之就觉得不喜。
“太子殿下”却颇为重视那人,不仅不追究他的僭越之举,反倒是顺着他的话称赞了—句。
“是啊,这琴声动听,令人想到曼妙灼灼的桃花林,以及凤凰清音,不知是何人所奏,……孤也想知道。”
—听是“太子”疑惑欲知,陆如薇暂且放下了心中的不喜。
—边心想着待她做了东宫妃嫔,定要跟殿下好好的说说,驭下不应太过纵容,省得他们太过放肆,在殿下面前没有了规矩体统,—个谋臣也敢抢在殿下面前开口。
—边露出个天真明媚又温柔的笑颜,回答道:“回殿下,前面是风雪轩,我二哥陆亭遥的院子,这琴音……想必是二哥所抚。”
她二哥抚琴擅萧,下棋作画,什么都会。
除了骑马射箭之类,因为身体病弱的缘故做不了。
两个哥哥中,大哥陆伯渊年少稳重,太过严肃,比爹爹还要更有威严,陆如薇尊敬有余,亲近不足。
她最喜欢的是二哥,二哥长得好看,性格也温柔,琴棋书画什么都会,是金陵人人追捧的才情惊艳的枕玉公子。
她每回出门参加诗会或饮宴,小姐妹们总是有意无意向她打听二哥的事情呢。
在陆如薇心里,陆亭遥在风雅之事上无所不精,无所不会,所以便认为这曲《凤求凰》是陆亭遥所奏。
不。
裴景澜却在心头说。
这是……骊珠。
抚琴之人,是沈骊珠。
他—听,便认出了这道琴音属于谁。
此事,不仅关系她的姻缘嫁娶,也关系到陆家满门的荣辱,在事情未尘埃落定前,半分都不能透露。
哪怕骊珠就快要成为她的二嫂嫂。
还有就是……
骊珠曾经被太子殿前斥责过,而她即将成为太子姬妾,她担心骊珠伤怀。
陆如薇敛了敛脸上的羞涩,拿话转移了女儿家羞不能宣之于口的心思,道:“送给大嫂的见面礼我已经定好了,等骊珠嫁予我二哥,我必然也得好好挑一份重礼送你。”
末了,她偷偷凑近沈骊珠耳边,“保证比送给大嫂的要好。”
不是她偏心。
着实是她和骊珠的关系,比那位从未见过面的江南总督府千金要好些。
听她三句话不离陆亭遥,沈骊珠脸色微热,“你再这样,我可走了。”
“别啊,嫂嫂我错了。”
“祖母交代的任务,我可不能马虎,表姐你可不能走。”
陆如薇和齐宝衣一左一右地架住沈骊珠。
然后,开始给她挑选衣饰打扮了起来。
被她们二人强迫着换了华服,梳了发髻,点了妆靥,描了花红,照着七宝琉璃坊里那面价值连城的半人高鸾镜,沈骊珠眼神微微恍惚,仿佛看见了从前的自己。
只是……
她手指触摸上眼尾那道颜色浅淡灰白,却确确实实存在的疤痕。
哪怕能被脂粉略加掩盖,不仔细端详就不甚明显。
但,就像白璧有瑕。
终究是不一样了。
齐宝衣捧着脸,目光痴痴又惊艳的低呼,“哇,原来表姐画了妆容,竟然是这般……这般的美丽光艳。”
难怪……
难怪祖母说表姐曾经是名动上京的美人。
她起初是不相信的。
因为表姐初到江南时的模样她亲眼见过。
病弱得几乎只剩下一把骨头,脸色惨白枯槁,从脸颊到眼尾有道惊心的疤痕,像是被什么利器毁伤,那可是对女儿家最为重要的容颜啊。
齐宝衣不敢想,若是自己变成这样会怎么办,吓得她好几个晚上没睡好觉。
后来,表姐病好以后,就拿面纱将脸给遮住了,轻易不肯示于人前,也不喜红妆,爱打扮,成日穿得素净寡淡,令人觉得冷冷清清的,并不起眼。
直到今日这般一见,齐宝衣才惊觉祖母说得一点都没错,表姐原是生得这样的好看。
不不不。
只用“好看”二字来形容,都过于苍白寡淡了。
这是足以华光摄魄的美貌。
齐宝衣按住“噗通噗通”直跳的小心肝儿,就连她见了都忍不住心动。
浅碧却是眼眶微热,泛了红。
这样的小姐,有多久没见过了?
久到她都快记不得了。
几女心思各不相同。
如果说齐宝衣是被惊艳,浅碧是怀念感伤,那么这样光彩耀目,恍如神仙妃子的沈骊珠,对陆如薇来说,则是令她心里没了底。
母亲说她容貌可人,才情也好,必定能够得太子青眼。
但,骊珠原是这样的美人,也被太子不喜,在殿前叱过“娇娆媚上”。
太子……真的会看中她么?
陆如薇指尖紧了紧,心思浮动不已。
这样华妆打扮的自己,反倒叫沈骊珠不习惯,甚至是心慌,难以面对,她不顾齐宝衣阻拦,洗掉脸上的粉黛,重新系上面纱。
不过,当她要褪去簪饰,换回自己之前的衣裳,齐宝衣就说什么都拉着她了,“表姐,好表姐,妆面可以卸掉,但衣裳钗环好歹留下吧,至少今天穿着在祖母面前应个卯,不然我哪里交得了差。”
齐宝衣娇娇俏俏地撒娇。
沈骊珠无法,只得将华衣穿在身上,鎏金披帛挽在臂间,鬓边步摇留了两支下来。
她如今物欲淡泊,叫齐宝衣不必给她多挑,只去看自己喜欢的就好。
外祖母将府中支取银钱的玉牌给了她们,说是给她挑衣饰,却也没有不许齐宝衣花用。
闺阁少女对衣裳首饰,总是感觉缺少那么一件的。
齐宝衣立刻欢天喜地,“谢谢表姐,那我去了!”
沈骊珠叫浅碧也选两件。
七宝琉璃坊的东西虽然贵,但浅碧当得起。
花的是上回太子命人送来的酬金。
反正留在手里也是令人烦闷,不如全部花掉。
…
直到她们挑选好东西,陆如薇都有些心不在焉。
下楼时,险些踩空。
幸而沈骊珠扶了她一把,“如薇,你怎么了?”
陆如薇惊魂未定地握住沈骊珠的手,还不小心将骊珠的面纱拽了下来,此时小脸微微苍白地勉强笑了下,“……没,没事。”
沈骊珠叮嘱她,“当心一些。”
陆如薇近距离看着那张白璧染瑕的容颜,很想问问骊珠,你见过太子,可知道他喜欢怎样的女子。
话到舌尖,却又生生被她给咽了回去。
罢了。
是她魔怔了。
若是骊珠知道,也就不会沦落至此了。
堂堂侯府千金,贵妃最疼爱的侄女,只能远嫁江南,嫁给她虽然惊才绝艳却身体病弱,命不长久的二哥哥。
“铛铛铛……”
“太子殿下来了!”
“报,太子殿下的仪仗已入金陵城……”
铜锣敲响,人声忽沸,太子的仪驾就是此时进入金陵城的。
那是皇家仪仗,十二翎鸾驾的车骑,华盖鎏金,耀目夺彩,由一队威仪赫赫的墨羽黑骑护送着,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进入了金陵。
谁也没有提前收到消息,无人接驾,只有百姓夹道相迎。
“啊,真的是太子殿下!”
“真是威风。”
“有生之年,能得见天颜一回,真是死而无憾了。”
不知是谁先起了个头,“太子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……”
金陵百姓纷纷跪地,热烈的三呼千岁。
沈骊珠只觉得周遭的声音都远去,身体僵立在原地。
她躲了很久都不曾出门,就是担心再遇见太子,怎么偏偏……偏偏是今天……
“表姐?表姐你怎么了?快点跪下来啊,别人都在叩拜太子,我们不拜乃是大不敬……”齐宝衣拽了沈骊珠衣袖几下,拉着她跪下。
陆如薇也跪在旁边。
只不过,她目光满含期盼地望向那最中间十二翎的鸾驾——
那里,便坐着太子殿下吗?
不知太子是怎样的男子,可有她想象中的绝世风华?
陆如薇脸色微微晕红。
然而,坐在鸾驾里的男子正忐忑不安,满头是汗呢。
他是替身。
平日里扮作殿下也就算了,这种场合殿下怎么也叫他来?
十二翎鸾驾旁,裴景澜一袭月白华衣骑在马上,微微侧首对戴着面具的男子道,“殿下,如此看来,金陵倒是一派富饶繁荣,安居乐业的景象。”
他们曾巡视过的一座城池,那是当今陛下兄弟成王的封地,那里的官员贪墨严重,鱼肉百姓,因提早得知了太子驾临的消息,竟然命令一城的百姓陪同演戏。
演出了一城繁华的景象。
实则呢,那街道上百姓穿着的绫罗绸缎之下是粗布麻衣,甚至衣不蔽体食不果腹。
那繁华热闹也远没有表面上安详,是强抢民女,是家破人亡,是小郡王肆无忌惮的作恶。
太子震怒。
小郡王被处决。
并未看成王殿下的颜面就有所留情。
因前车之鉴,在进入金陵时,殿下没有提前惊动此地官员。
李延玺戴着银白的面具,只露出瑰丽的唇色和弧度优美的下颌来,他漫不经心地拽着缰绳,道:“金陵自古富庶,本就有大晋粮仓,遍地流金之美称,若是这里还似成王封地那般惨烈,孤看金陵知府、江南总督他们的项上人头一个都跑不掉。”
裴景澜微笑了下,“今日一瞧,殿下可以安心了。”
“那可……”未必两个字还未说出来,余光一掠,李延玺停顿了下。
话说了半截,忽然没了下文,裴景澜微微疑惑地询问,“殿下,怎么了?”
“无事。”李延玺墨眸流转,收回了视线。
应当是他看花眼了。
刚才人群里恍然一瞥,李延玺只觉得有一人像极了沈姮。
那女子像是没有见过此等场面,有些被惊吓到了的怔愣在原地,直到被身边的好友拽着衣裙,才低下头跪拜了下去。
李延玺再想细看,她已隐入人群里。
不过,沈姮从来素衣银钗,不染粉黛,那女子却一身华服,发髻梳得是高门贵女的样式,脑袋上起码堆砌了好几支步摇金簪,除了身形和同样戴着面纱,平素打扮上没有半点相似。
而高门贵女出行,以纱遮面也是有的。
李延玺想,应是他看错了。
很快,心里又不禁冷哼了声。
也是,她回家嫁人去了,又怎么会在这里?
李延玺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恼意,却又不知到底在恼什么。
而鸾驾错身之际——
沈骊珠垂首,眼前马蹄踏过,扬起衣袂一抹。
她不曾抬眸。
他也没有低头。
“骊珠,你瘦了。”
沈骊珠听得陆亭遥轻轻—叹,从他怀里抬起头,眉眼弯弯地道:“阿遥,你怎么抢了我的词?”
陆亭遥指尖晶莹如雪,轻轻抚过沈骊珠额角的银色流苏,又忽地滑到她耳边,轻盈而温柔地摘下那面纱,道:“我是因病,但是骊珠你定然是没有好好吃饭。”
“不过没关系,我做了你喜欢吃的东西,书砚从门口接你过来,你到风雪轩的时候刚好可以吃上。”
陆亭遥将面纱取下后,拿在手里,牵着沈骊珠的手,带着她来到那棵琼花树下摆着的案几边上。
琼花雪白,片片晶莹,几许飘落下来。
案几上,是古董羹,还有几样鲜美可口的小菜。
都是陆亭遥亲手做的。
世人都只知道,陆家病弱的二公子,七岁成诗,十岁赋颂,文骨风雅,才情惊世,是金陵文坛都追捧的“枕玉公子”,—画可值千金。
但是鲜有人知,他除了善诗赋文作画之外,还会下厨。
因为世人推崇的是君子远庖厨。
其实,陆亭遥不止会下厨,还善木工竹编,会酿酒养兰等,都是因为年幼时体弱多病,常年卧床静养,只能看书打发时间,他看的书很杂,从诗经歌赋到古文典籍,从旅游杂记到菜谱酒方,从鲁班书到齐民要术,均有涉猎。
后来,看得多了,便忍不住动手尝试亲自做。
或许是上天没有给陆亭遥—副好体魄的补偿,他学什么都很快,学之无—不会,会之无—不精。
就连下厨照着菜谱也能—遍入口,二遍娴熟,三遍就是十分好吃了。
不过,陆亭遥鲜少亲自动手下厨。
也就只有沈骊珠有这样的口福,能够尝到“枕玉公子”的厨艺。
陆亭遥牵着沈骊珠在桌边坐下,秀美绝伦的手拿起银著,夹起—片薄薄的胭脂鹅脯放入沈骊珠面前的玉碗中,“尝尝。”
沈骊珠素来胃口浅,是先前有—顿没—顿把胃给搞坏了,然后就怎么也吃得不多,但陆亭遥做的东西,她总能比平日里多吃上几口。
那片胭脂鹅脯入口即化,她细嚼慢咽,抬起头来朝陆亭遥—笑,“很好吃。不过……”
“辛苦阿遥你受累了。”
陆亭遥哪里会觉得辛苦呢?
他分明……甘之如饴。
前头婚宴已经开始,但那些吹吹打打的喝彩声都跟风雪轩里的两人无关,他们安安静静地吃完—顿饭。
气氛并不是那种浓烈得足以腻死人的甜蜜,更偏向于琴瑟在御岁月静好,但就是有种谁人无法插足的感觉。
用完膳后,书砚将盏碟收拾下去。
陆亭遥轻声开口道:“骊珠,我有样东西送你。”
“是什么?”沈骊珠好奇地问。
等书砚将—架琴抱上来,放到沈骊珠面前,陆亭遥才浅声道:“你说过,你年少时曾有过—把名琴,名叫‘焦尾’,离开京城来到金陵时,那琴留在侯府,并未带上,所以此后便鲜少再抚琴。”
“可是,琴艺是你自小拜在玲珑夫人门下,昼夜苦学,才学会的,不该因为没了—把好琴就此再不碰它。”
“所以,我便查了古籍,仿照‘焦尾’的样子,给你做了这把琴。”
沈骊珠眸光落在那琴上,其实,她已许久不抚琴,连“焦尾”是什么样子都快忘记了。
像出身王公贵族的姑娘们,总是要习得—些什么高雅的技艺才好,仿佛那才是合格的世家嫡女,而琴艺是君子六艺之—,很风雅,很优美,她自幼便决定学琴。
沈骊珠一怔。
她确实是这般想过。
但出于一个医者的本分,她也并不好奇病患的隐私,去窥探这个孩子之下有过怎样的风月纠葛。
秦施施不要这个孩子,她便完全遵从她的意愿,如此而已。
但,原来不是她想的那样吗?
其中竟然还另有内情。
沈骊珠蹙眉,听秦施施一字一句地说,像是怨恨至极:“我是被强迫的。”
“什么……”沈骊珠心头微微惊颤,纤手一抖,写药方的笔掉落在了地上。
秦施施苍白凄美的一笑,“听起来是不是很可笑?”
“我本就不是什么良家女子,沦落风尘,有这一日也是迟早的事。”
“但,我心有不甘,我怨恨不已。”
“我绝对、绝对不要留下这个孩子。”
沈骊珠实在不知该如何安慰秦施施,“你可有想过报官?”
秦施施摇头道:“没有谁会相信一个妓/女是被强迫的这样话,何况那人位高权重,道貌岸然,这么多年在金陵名声甚好……”
她露出个冷冷的、嘲讽的、却也绝美的笑,“他夺取了我的身子后,倒是说过给我赎身,将我养作外室这种话,可我秦施施偏生不稀罕。”
“我要是想从良,何愁找不到人给我赎身,要他来装什么好人?”
她挑起眼,一双美目生得潋滟动人,宜喜宜嗔,此时此刻褪去先前的落魄楚楚,倒是显出一种夺目的灼灼光彩来。
“我原本也是好人家的女儿,一场变故才沦落到这风月之地,花娘见我小小年纪便生得貌美,认为我奇货可居,将我视作花魁培养。”
“我也卯足了劲儿的学习,诗词歌赋,品茶鉴墨,丝竹歌舞,我秦施施无一不精。”
“……只因我在等一人来。我要成为花魁,保住清白之身。”
“他是我曾经的未婚夫。”
“他上京赴考前,承诺过我,待得金榜题名,必定为我赎身,迎我过门。”
可是……
一切都毁了。
多年希望,毁于一旦。
沈骊珠心中叹息了声。
她只是听客,都不禁觉得闻之心酸。
秦施施心中又该是如何痛苦呢?
沈骊珠沉默了片刻,“……若是那位公子真心喜欢你,便不会在意这些。”
可,试问天下不介意女子清白之人,又有几何?
沈骊珠心下生起淡淡悲楚的情绪。
负心多是读书人。
就算没有此事,会不会将来施施姑娘色衰爱弛之时,那对她许下姻缘的公子,也会嫌弃她曾经沦落风尘做过花魁呢?
可是,秦施施却说,“我信他。”
“我会在这里一直等他。若是他不娶我了,我也不怪他。”
提及那位未婚夫,秦施施美眸有泪,也有光,转而才变成了惊心的恨意。
“我恨也只恨毁了我清白那人,恨我求告无门,容他在这世上逍遥!”
她快要破碎了一般,声音似凤凰泣血,悲鸣不已。
沈骊珠敛下眸子,忽地开口:“施施姑娘,你说那人位高权重,想必是连金陵府都未必管得了,那么可否想过告御状?”
“……告御状?”秦施施眨了眨眼,有些迷茫。
似乎从未想过还能告御状。
她说,“那岂不是要上京城去,可是,花娘捏着我的身契,我恐怕连金陵都出不了就会被抓回来。”
她的卖身契是在官府登了记,过了明路的。
抓回来一律按做逃奴处置。
“而且我也没有路引,从未出过金陵……”
这世道,对女子来说就是这般艰难。一辈子也就困囿在方寸之地。
沈骊珠却嗓音冷清地道:“不,不用那么麻烦。”
沈骊珠昔日出入宫闱,听贵妃讲过,太子名讳延玺,字扶渊,是陛下亲取,有延承国祚之意。
他竟没有骗她。
白璧玲珑,是李氏皇族身份的象征。
沈骊珠怔怔看着那枚玉佩,然后侧过身……避开了去。
她拒绝,声音清冷,“不必了,多谢公子美意,我已有未婚夫,不日即将成亲,不需要公子为我的名声负什么责。”
“……好。”
李延玺慢慢地收回手,攥着白璧的手指骨节处却透出几许雪白颜色,“既然如此,我便安心了。”
“求亲的事,本也是一时冲动,还望姑娘不要放在心上。”
沈骊珠侧首,面纱之下的下颌雪白,透出精致一抹,李延玺听见她说,“我从未当真过。”
就算在姓名告知上,李延玺并未欺骗她。
但,太子怎么可能娶一个普通女子为妻。
沈骊珠唇角微微勾起嘲讽的弧度,提醒一句,“只是,公子今后还是不要随意说这般故意撩拨、容易令人心生误会的话吧,我未当真,不代表别的姑娘不会当真……”
“士之耽兮,犹可说也,女之耽兮,不可说也。”
“女子本不易,规行矩步尚且要被人指点,你的一句话被人当真,可能就会……毁了别人的一生。”
孤从未跟别的女子说过求娶的话。
这句话,险些从李延玺嘴里脱口而出。
话及唇边,却堪堪停住。
罢了。
有什么可解释的。
求亲赠玉,本就像一场……鬼迷心窍。
不知怎么,听她讲声名受损,述说委屈,他当下什么也不曾想,就这么将贴身玉佩拿了出来,说出了求娶之语。
太子也有自己的骄傲,自是不屑解释的。
他只道:“伤好之后,我会离开,姑娘放心。”
再不提远房表哥,也不再唤她“阿姮表妹”,恢复了最初时候的称呼。
两人就像曾经短暂的接近了一下,就又各自退回原处,再不会有交集。
“这样便再好不过。”沈骊珠连身影都不曾停顿一下,提起裙摆回了屋。
地上的竹篮也不曾捡。
青枣落了满地。
青衫长袍斜倚门旁,细碎金光从繁枝森森间落下来,有些刺眼。
李延玺淡淡垂眸,余光掠过染了灰尘的青枣,道:“可惜了。”
他走了出去。
*
“小姐,你跟那个人吵架了。”浅碧远远地没有凑上来,只模糊听见了几个词,沈骊珠回屋,她提裙进来,见骊珠坐在小榻上,单手撑额,眼底隐约有湿意。
浅碧什么都没问,在沈骊珠膝前蹲下,轻轻地握住她家小姐的指尖,放软了声音哄道:“小姐不要不高兴了,后山的春笋遍地,味道最是鲜美,我去采摘一些来,做一道腊肉春笋焖饭给小姐吃,好不好?”
浅碧陪伴着她度过活泼稚嫩的幼年,走过少女明媚的芳华时,也相依为命、互相扶持着熬过了跌落泥泞的三年,在沈骊珠心里早就与她的亲姐妹无异,她是舍不得让浅碧担心的。
点点头,应道:“好。”
小杏村后山竹林森森,溪流青石,春笋生得挺快,很快便瞧见一大簇。
浅碧将提篮放到地上,挖出好几截个大鲜嫩的春笋,她眉开眼笑地拍了拍那上面的泥,心想着:
‘这个时节的春笋最是好了,将外面这层竹衣剥开了去,切成细细的笋丁,和着切碎的腊肉、青豆、菌子,拿猪油和薄盐炒了,再加上上好的梗米,加薄薄的一层水,用文火慢慢地在灶上闷熟,春笋的鲜与腊肉的油润,能够浸入到每一颗米里面去……希望小姐能开开胃口,多用一碗。’
后山有人在竹林里挥着点锄挖着春笋,也有人在青石碧流间面见下属。
“……属下来迟,请殿下责罚。”
淡青长袍的男子身后,一名黑衣劲装,红色发带,腰间别着银色软剑的少年单膝跪地,抱着拳低头请罪。
“少臣,起身吧。”李延玺墨眸远眺,远山青黛像极了美人的眉眼,身后的黑衣少年不曾起身,直到他淡淡道:“回去后自去领罚。”
这名叫少臣的少年这才利落起身。
红色发带在日光下泛着奇异的鲜艳光彩。
不用李延玺开口,少臣就一一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禀报而来。
“殿下,自您遇刺掉入江中,失去踪迹后,裴少卿稳定局面,一面命令属下暗中巡查您的踪迹,一面让替身戴上人皮面具,扮作您的样子。”
太子代明德帝巡视江南,江南一带多水路,便改乘坐御船,顺江而下。
然,快要接近金陵地带,御船遭遇一群打着水匪旗号的死士刺杀。
李延玺中箭掉落江中。
而太子少卿裴景澜临危不乱,让替身扮作太子模样,制造太子还在的假象,替失去踪迹的李延玺转移危险。
果然,后面假太子一行,又陆续遭遇了几次刺杀,直到抵达金陵,这种疯狂地刺杀才戛然停止。
少臣接着道:“属下沿途按照您留下的暗语找来,请殿下跟我回去,到了金陵已无危险。”
李延玺长身玉立,负手道,“不,或许金陵才是最大的危险。孤暂时还……”
…
天下能自称孤的,能有几人?
除了东宫,又有谁敢?
那人唤他殿下……
他是太子!
他是太子!
原来就是那个害了小姐的太子!
浅碧脑子里满是这个念头萦绕,惊怒之下,她手里的小锄头不小心砸落在地上。
在这女子靠近时,少臣就已经察觉到了,他连“是谁”都不曾厉喝,一句废话也没有,黑衣劲装红色发带似一道墨红色充满杀机的影,就那般蹿了出去。
修长的手掌扣住了浅碧的脖子,似要将她喉咙捏碎。
浅碧眼里满是愤恨,死死瞪着太子背影,喉咙却不愿发出一声求饶。
她才不要向太子,向这个曾经几乎害死了姐的人求饶。
只是,小姐……小姐对不起,让你吃不到腊肉春笋焖饭了……
浅碧垮在臂间装满春笋的竹篮掉落下来。
滚到李延玺衣摆边。
那竹篮精致,状如莲花,还用墨题了一阙小诗,跟小杏村里村民们用的都不同,要格外风雅些。
余光掠过,李延玺蓦地转身——
“少臣,住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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